服務對象
●照顧弱勢族群,落實智能障礙者福利服務
1.接受縣市政府委託養護照顧18歲以上中、重、極重度智能障礙及智能障礙為主之多重障礙婦女(簡稱心智障礙服務對象),
並依智能障礙個別能力及需要,施予生活訓練、認知訓練及職業陶冶訓練,提升生活自理及人際與社會適能力。
2.預定安置量為200床。
●加強少女保護暨輔導工作,增進兒童、少年福祉
1.接受各縣市政府及地方法院委託照顧輔導18歲以下少女(簡稱學員),並依安置學員之輔導及學習需求,
規劃適應性課程及服務方案,改善身心健康、增進技藝能力,學習生活管理,以發揮其潛能,強化重返社會能力。
2.預算安置量為46床。
●落實社區照顧功能,推動在地老化
1.以設籍或實際居住雲林縣之符合長照身心失能等級,第2級至8級者。
2.預訂服務人數20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