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務特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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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特色

●同時兼具安置、教育和輔導功能

86年7月教育部會同內政部決議認定本院為合作式「中途學校」。因照顧對象的特殊性,是以在本院中途學校的功能上,乃同時包括照顧、教育和輔導等三大任務。

●去標籤化

為落實保護學員權益及去標籤化,本院與鄰近縣立之國中及國小合作設立中途學校,教學硬體設備係設立於本院,所需師資及各種軟體教學資源,則由合作之國中及國小提供,所有課程均依學校規定安排,盡可能提供正常化兼具庇護性的教學環境,鼓勵其繼續或完成中輟學業,其領取之國中、國小畢業證書,亦由各該學校發給,以去標籤化,達到保護作用;同時亦配合多元入學方案,依學員興趣輔導進入高中(職)就學。

●重視個別化輔導服務

個案輔導老師視心智障礙服務對象及學員個別之差異性及評估結果,擬定合適之個別化服務方案及輔導計畫,使心智障礙服務對象能力得到有效發展及獲得妥適教養,並增進學員面對及解決問題之能力。

●多元化課程安排

安置本院輔導之學員及心智障礙服務對象,其服務需求均有不同,本院針對其特性予以規劃設計多元化課程及活動,以增進其未來回歸社會生活之能力。

●溫馨有尊嚴之居住環境

規劃設計溫馨之居住空間,並增進院內環境之綠、美化,使學員及心智障礙服務對象擁有舒適、安全之生活及學習環境。